大家好,我是马港真,一个沉迷于社会悬疑电影的爱好者。 前不久,我看了一个纪录片,是一件真实的案件,属实是震撼到我了。 这可是连电影都不敢这么拍的啊! 接下来,我就细细讲讲这个25年前的迷案是怎么发生的。 那是在1996年的英国。 有一天,有两个渔民出海捕鱼,一网下去,从海里捞出来一具男性尸体。
这两人很快就报了警,警察把尸体带回去给法医检验。 从尸体的表面上看,这男的大约50多岁,死了没几天。 在死者的后脑勺找到一处钝器击打的伤痕,但伤痕不足以致命。 死亡的真正原因是溺亡。 这个男的挺有钱的,为什么呢?因为他穿的衣服裤子牌子都很高级,最重要的是—— 他的左手上戴着一款劳力士手表。
而这一块劳力士手表就是破案的第一个关键。 这块手表是有日历功能的,上面的时间显示是22号。 手表停了,摇一摇才恢复转动。 这就要说说劳力士手表的运动原理了—— 它是采用手动上发条、或者佩戴者持续运动来获得动能,这两种方式。
既然这个男的已经死了,那么手表当然就不能动了。 这个线索很关键。 根据手表佩戴者在停止运动后能够维持2天动能, 所以警察推断出一个较为准确的遇害时间——这个男的是在7月20日左右遇害的。 而劳力士手表对于案件的作用远不止于此。 这是一块有20多年历史的老表了,那表主肯定会有一些日常维护、维修什么的。 而每一块尊贵的劳力士手表后面都有一串编码,编码记录了尊贵的购买者信息。 警察把这个编码拿到劳力士的售后公司一查—— 结果出来了,这名死者的身份也确定了。
死者是一个叫做罗恩的英国人。 警察给这个罗恩的家里打了个电话,接电话的是个男人。 警察说,“你好,你是罗恩的家人吗?” 那个男人很有礼貌,说,“我是罗恩的朋友。” 警察一愣,为什么朋友会住在罗恩的家里?难道是公受?不过这在英国也是比较常见的。 警察说,“罗恩死了,你能不能到警察局来协助我们调查?” 这个男的很快就到了警察局。 他说自己叫大卫,是罗恩最好的朋友。
大卫也是50多岁,浑身名牌、谈吐斯文得体,人也很有魅力。 他讲了自己和罗恩认识的经过—— 他们是在5年前认识的,真的只是好朋友! 这个罗恩有个加拿大的女友,三年前,罗恩在英国的生意受到重创,意志消沉。 大卫就借给罗恩几万英镑,还赞助了机票,让罗恩和加拿大女友去加拿大做生意。 只不过后来罗恩的生意又失败了,女友也吹了。 两个月前,罗恩意志消沉地返回英国,和大卫喝酒聊天,那时罗恩对大卫说,自己可能会去法国发展。 罗恩没钱还债,大卫也不忍心催钱。 罗恩就把自己家的钥匙给大卫,让大卫住在他家里。而后罗恩就消失了。 大卫说,“从2个月前的那次见面之后,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。” 这个案件放在1996年,接近于悬案了。 没有监控,而且尸体是在大海里被捞出来的,指纹什么的线索早就被毁坏得干干净净。 警察初步推断出的结果可能是这样的: 罗恩因为生意失败,加上情感挫折,所以产生了轻生的念头。他租了条船,到了海上,然后从船上纵身跳入海中自杀。 那罗恩头上的伤是怎么回事? 警察判断有可能是在罗恩跳入海里后蹭到了船板或者礁石而留下的。 耶!结案了,上司潇洒的一挥手,“下午茶我请。” 本来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,但是一个叫做科林汉的小警察立功了。
这个科林汉刚入职一周,这是他人生的第一个案件。 基于有疑点就要追查到底的原则,科林汉和上司请求,再让他查几天。 “好好干,我很看好你!”上司心想,这下午茶省了个人,也不错。 科林汉决定再去找一下大卫,看看能不能发现点别的线索。 他去了大卫(罗恩抵给大卫的房子)的家,那地方在山上,很不好找。 到目的地后,面前有两栋房子,上面都没写门牌。 科林汉也分不出哪一个是大卫的房子,就随便找了个,敲了敲门,开门的是一对老夫妻。 “请问这里是大卫的家吗?”科林汉问。 老夫妻说,这里并没有叫大卫的人,而他们的隔壁住的是一对叫做罗恩的夫妇。 罗恩? 科林汉一愣,罗恩不是已经死了吗?怎么又回过来了? 结果一聊发现,原来老夫妻口中的“罗恩”其实就是“大卫”。 简单来说,这个大卫一直盗用罗恩的名字和身份居住在这里。 这就很可疑了,自己有名字,为什么要用别人的名字? 而根据这对老夫妻的描述: 大卫是和他的娇妻一起住的。大卫50岁,娇妻只有21岁,还有两个小孩。 更让科林汉怀疑的是—— 根据老夫妻的描述:这个大卫和娇妻从来不出去工作,他们每天就是呆在房子里。周末开车出去采购大包小包的生活用品、食物。 吃的穿的都很好,好像有花不完的钱一样。 而且大卫还有一艘船,经常开船去钓鱼。
科林汉马上回到警局开始调查大卫,有了重大发现。 这个大卫在英国是查不到身份的,他无论交水费电费、或者银行卡消费,全部都是签罗恩的名字、用罗恩的卡。 根据大卫的照片再发到邻国一查,很快,美国警察那边提供了大卫的资料。 原来,这个大卫是一个诈骗通缉犯。 几年前骗了几百万,从美国出逃,逃到了英国。 这就解释得通,他为什么那么有钱,也为什么要使用罗恩的假名字。 而大卫拥有的那艘船也很快在海岸边被找到了。
经过偷偷的侦查,在船上发现了几根罗恩的毛发。 至此,警察已经有足够的理由请那个大卫来警察局喝咖啡了。 不过到了警察局后,面对审问,大卫的表现却很镇定。 他说: 是啊,我是用了罗恩的名字。3年前,罗恩去加拿大做生意,他是没打算回来的。罗恩亲口同意我用他的名字在英国生活。 大卫坚持说自己没杀过罗恩。 “那在你的船上发现了罗恩的头发,你怎么解释?”科林汉问。 “就是2个月前,我们最后见面那次,是在船上,所以头发留下了啊。”大卫辩解。 科林汉知道这些说辞都是大卫的狡辩。 可是以现有的证据,几根毛发,一堆口头承诺,没有实质性证据,警察是无法起诉大卫杀人的。 为什么说这个案件中的警察是靠天赏饭? 要不是科林汉走错了房子,碰到了老夫妻,怎么会揪出大卫? 而揪出大卫后,明明没有证据,但是证据自己就送上来了。 警局就在海边,环境不错。 想不出答案的科林汉走到海边抽烟散步,他看着面前的那片大海, 海中有很多游泳爱好者,还有很多冲浪选手。 科林汉忽然想到了一个关键问题: 海水是有浮力的,罗恩的尸体也肯定是有浮力的,尸体为什么能沉到海底? 那肯定是有什么东西绑住他! 科林汉翻查最早发现尸体的现场照片,发现一堆缠绕罗恩尸体的渔网中有一根船锚。
其实这根重要的船锚证据本来是找不到的。 因为在当时警察发现尸体后,只是拍了照片,然后把渔网剪开,取走尸体,里面的其他东西都不带。 所以才遗漏了这么重要的证据——那根船锚。 科林汉赶快去找了最早发现尸体的两个渔民,很幸运的是渔民并没有把船锚丢掉,渔民觉得那东西可以用上,就放在仓库里。 而经过仔细检查,发现船锚当时是被绑在罗恩皮带上的,船锚的重量让罗恩沉入海底。
而且这根船锚和罗恩后脑的伤口吻合。 更巧的是,这根船锚是原厂的,有编号,船锚就是来自大卫的那条船。 接下来的事情,简直就可以说是一路开挂。 在船上找到了GPS定位,显示大卫的船在7月20日出现在案发海域。 至此,警察已经有足够证据怀疑是大卫杀死了罗恩。 只不过大卫真的太狡猾了,他又开始辩解说自己在7月20日在家里陪老婆。 那天他把船借给了罗恩,罗恩自己去的海里,他并不知情。 “你不是说你这两个月都没见过罗恩吗?怎么现在又说见过了?”科林汉问。 “对不起啊,我忘了。”大卫嘿嘿一笑。 证据还是不够。 由于国外的法律,疑点归于被告,警察不能证明大卫在案发那天是自己驾船出海,或者见过罗恩,所以指控大卫还缺少一个关键的证人。 而接下来的剧情,可能连电影都拍不出来了—— 警察希望大卫那个21岁的娇妻能够指控大卫。 但是一查后,愕然了,这个娇妻和大卫竟然还有另一层不齿的关系。
大卫的妻子,其实也是大卫的亲生女儿。 也就是说大卫和女儿乱伦,并且还生了两个孩子。 所以这一家人都没有身份,大卫才会这么热切地想要一个“罗恩”的身份。 这就解释得通—— 三年前,大卫为什么会赞助钱给罗恩,让罗恩去加拿大。 他想要罗恩的身份。 所以当罗恩生意失败回来,大卫又很想让罗恩再次离开,罗恩不同意走,他想常住英国。 罗恩的留下,对于大卫无疑是个巨大打击。 他不想放弃已经安稳的生活,也不想再颠沛流离的逃亡,所以他决定杀死罗恩。 大卫的娇妻(女儿)是一直知道所有的事情的。她是共犯。 警察开导了她,并且承诺只要她出面指控大卫,就会赦免女儿的罪。 最终“女儿”做了最有力的证人,她证实7月20日那天,大卫和罗恩一同出海,直到很晚才回到家。 而大卫最终因为谋杀罪入狱。 大卫入狱后,“女儿”带着两个小孩去了外地,隐姓埋名地生活。
结语: 这起著名的“劳力士”谋杀案后来被当成英国警方破案的教科书。 但细细说起来,这案件真可以说是老天赏饭了。 石沉大海的尸体也会被渔民捞起来。 原本定义为自杀、意外的案件被一个新手警察翻案。 走错房子误发现有利证据。 然后又离奇地找到了已经根本不可能找到的船锚。 再用心理学让凶手的“女儿”成为证人。 不知是说那个罗恩死不瞑目,还是说正义从不会缺席,上天自有安排。 http:www.asseattle.com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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