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益6S管理 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半个月前,屡次上热搜的“被遗忘28年房子”事件? 香港的张女士在深圳买了一套144平米的房子,花费33.2万元。在交了钱之后,张女士因工作调动回了香港,没有及时拿购房合同去换房产证。后来,又因身体原因,去国外养病,所以房子的事情彻底耽搁了。 张女士突然想起深圳的房子,但74岁高龄的她,身体经不起奔波,便让亲戚江先生帮忙看看房子还在不在,顺便把房产证办了。 江先生去了房子的所在地址,发现房子被装修,里面住着一大家子人,还说房子是他们花了20万买的。但有邻居证明,房子里面的人是撬锁住进去的。 后来,林先生拿不出房产证,也拿不出各种购房证明,所以房子的所有权已经很明确了,归张女士所有。 本来,当时两家协商的结果是:张女士既往不咎,不要20年的房租,也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。 虽然林先生提出让张女士赔偿他20万装修费,但是没有任何法律支持,情理上也说不过去。而且,他要装修费,张女士必定要房租,肯定他损失更大,就不了了之了。 后来,据知情媒体报道,江先生再次找到记者,说林先生已经在搬家了,他准备去收房。到了现场发现,房子门铃拆掉了,确实有搬走的迹象。但是林先生没有留下钥匙,记者联系之后,他说自己有东西还在里面。 林先生这样的态度,让江先生心里打鼓,不禁担忧起是否能准时收房? 随后,记者又联系到林先生,询问他是什么想法?林先生说出让人意外的话。 林先生说:“当时我爸爸买房子时是有协议的,放在保险箱里,十几年前家里遭了小偷,保险柜中的东西全部都不见了,派出所报案了,也有媒体来采访过,但一直没有结果。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,派出所说多年前的记录没有上传电脑,媒体也说没有保存。” 不得不说,林先生编谎话的技术是一流的,既没有证据,也看似没有破绽。但是,他把大家都当成傻子。 在半个月前,他告诉记者说:买房的是现金交易,所以查不到转账信息。所有的购房证明都交给房主帮忙办房产证了,但房产证还没办下来,房主就死了,火化了,所有的证明也不见了。 这才过了半个月,他又换了一套说辞,真是说起谎来连自己都骗。 而且,林先生还对记者说:“我搬走并不是心虚,只是不想影响孩子上学。如果因为这件事,父亲的身体出现问题,我也不会善罢甘休。上次我就提出,要么赔偿我装修费,要么以28年前的房价把房子卖给我,江先生说自己不能做决定,现在就等张女士回复。” 在之前江先生找上门的时候,林先生就说自己的父亲被气病了。而且因为这件事情曝光,家里晚上连灯都不敢开。 虽然他坚持房子是自己买的,但是口说无凭,一直拿不出有效证据。 上次他提出赔偿20万装修的时候,就有律师说:这个要求显然不合理,没有法律依据,房子是他没有经过房主同意装修的,就算是被骗了,也跟房主张女士没有任何关系。 现在,他又提出以28年前的房价,购买这套144平米的房子,真是狮子大开口,也不怕闪了舌头。 张女士购买的时候花了房价是2300元/平米;现在这个地段的房价是近4万元/平米,中间的差价是543万。 林先生随口一说,就想白捡几百万,买彩票中大奖也没这么容易吧? 张女士的房产证已经办好了,林先生再这样纠缠下去,恐怕就不是搬走这么简单了。到时候,20年的房租算一算,私闯民宅、非法占用他人房屋的法律责任算一算,看看到底谁吃亏。 之前,这个新闻报道出来后,有支持林先生讨回装修费的网友说: 因为张女士迟迟没有找来,所以耽误了林先生买房子,要不然20年前他就把房子买好了。现在房价涨到这么高,张女士当然要赔钱。 这完全是强盗逻辑,林先生父亲买房子不把房产证办好,现在倒打一耙,怨原房主买房子不住,真是强词夺理。 还有很多网友讲述了发生在自己家的事情。 有网友说:买房子时顺便花15万买了车位,每年1200元的管理费,被邻居霸占后,他打算一个月500元租给邻居,但是邻居不同意。 也有网友说: 自己家的平房和邻居的房子连在一起,几年前买房子搬走了,后来回去才发现邻居把房子打通了,但自己也不会住了,就没管。后来房子拆迁时,回去拿自己那一间房子的赔偿款,邻居却说房子都是他们。费了一番周折,才摆平这件事。 在慕容歌的《你的善良必须有点锋芒》一书中,有这样一句话: 一个人越是善良,待人的底线应该越高一些。这样才能避免纵容他人,也能保护自己。 别把自己的善良,变成他人伤害你的利器,我们可以善解人意,但也要有拒绝的勇气。 真想对林先生说一句:生而为人,务必善良。 你对“被遗忘28年房子”事件有什么看法,在生活中遇到过这种人吗?欢迎关注我,评论区留言。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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